台湾标准检验局公布市售「毛衣」检测结果 在寒冬中民众对于各式保暖衣着需求遽增,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为确保市售毛衣之质量安全,于大卖场及服装店随机购样20件进行检测,检验结果「游离甲醛」全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中文标示」有13件不符合「服饰标示基准」之规定,其中12件毛衣实际纤维成分与标示不符,该局已函请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依「商品标示法」相关规定追踪处理。
台湾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购样检验系依据国家标准CNS 2339「纤维混用率试验法」、CNS 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一般要求)」及「服饰标示基准」予以检验。
「中文标示」为检查国内产制者(进口者)名称、地址、电话,尺寸或尺码、生产国别、纤维成分及洗烫处理方法等项目,检查结果有13件标示不符合,不符合情形为:未以中文标示纤维成分、实际纤维成分与标示不符,其中未以中文标示纤维成分部分,违反商品标示法第15条规定,已要求业者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此外有关12件毛衣实际纤维成分与标示不符,落差超出3%许可差之规定,甚至有商品标示羊毛100%,实际检验为棉100%!其涉及虚伪不实之情事,已要求业者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其情节重大者,并得令其停止营业6个月以下或歇业。
台湾标准检验局已预告将自2012年起将毛衣,以及成衣、内衣、泳衣、毛巾、织袜、寝具等359品目商品列为应施检验商品,届时进口及内销出厂该等商品皆须经该局检验符合并贴附商品安全标章始得于市面上陈列销售,以确保纺织品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台湾标准检验局呼吁制造厂商应落实商品「成分」与「中文标示」之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醒消费者选购时,注意下列事项:一、应检视中文标示是否完整,包括制造厂商或进口商之名称、电话及地址、尺寸或尺码、生产国别(产品主要制程地之生产国别)、纤维成分及洗烫处理方法等项目。
二、挑选毛衣时,除以手触摸检视材质外,可以嗅觉检查如有刺鼻异味请勿购买。
三、依附缝标签(俗称洗标)洗涤方式清洗,毛衣材质如为天然纤维(如羊毛、棉)须干洗以防止变形,合成纤维材质则可水洗或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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