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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墙布专利权被判赔偿5万元
时间:2013-06-17 08:32:27  来源:绍兴县报  共有条评论


  本报讯 绍兴市新丝路布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明海最近感慨颇多,他公司起诉绍兴美壁宝墙布有限公司侵权一案,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有了好结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维持绍兴市中院原判,“美壁宝”败诉,赔偿“新丝路”经济损失5万元。至此,这桩一直纠缠在韩明海心头的烦事总算尘埃落定。

  “一审二审的战线挺长,虽然有点累,但是最终有好结果,也算有个安慰。”韩明海说,被侵权了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我们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完善行业规范机制,全面打击使用恶性竞争手段的企业和个人,真正建立起健康和谐的市场秩序。

  原来,新丝路主要从事各类装饰布的研发和生产,从2000年开始,韩明海便带领公司研发团队致力于无缝墙布的研发,并于2006年底研发成功无缝粘贴技术。与传统的水性环保胶贴合相比,新丝路独创的加热加压的技术使墙布与墙面贴合更“无缝”,开创了墙布贴合技术的新纪元。2008年8月,韩明海申请的“一种新型宽幅墙布的贴合方法”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授权。

  2010年,曾在新丝路研发团队中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陈某离开公司,与人合伙成立了绍兴美壁宝墙布有限公司。当年9月,陈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为“一种墙布的贴合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于2012年9月29日获得授权。但是,在2011年8月,“美壁宝”参加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的墙纸布艺博览展时,在现场展示的墙布在贴合过程中采用了加热加压方法。

  新丝路公司认为,美壁宝公司在施工中实施了加热加压行为,采取的贴合墙布的方法已经属于韩明海专利权的保护范畴,已构成专利侵权,遂于2012年1月5日将其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而美壁宝公司辩称其墙布贴合的方法可通过冷胶直接上墙,核心技术并不是加热加压,不构成侵权。

  2012年9月4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美壁宝公司侵权,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新丝路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宣判后,美壁宝公司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美壁宝公司所使用的方法属于韩明海专利的保护范围,驳回“美壁宝”上诉,维持原判。(见习记者 冯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