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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回应:新政对跨境电商长期利好
时间:2016-04-18 14:4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共有条评论

   今年4月8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新政一出,舆论反响热烈。4月15日晚,财政部发文对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一周以来舆论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同日,财政部官网还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不仅新政前的大部分商品都得到解禁,而且生鲜、水果、部分主流保健品等都重新出现在了正面清单上。

  跨境电商告别“免税时代”

  从今年4月8日起,我国开始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商告别“免税时代”。

  有媒体称,税收新政重击之下,跨境电商或“急刹车”。对此,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来看,“新政”将有利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新政”的出台,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税收政策环境,打消了行业未来发展在税收政策上的不确定性,有利于企业安排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经营规划。此外,“新政”出台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可以从少数试点城市扩展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城市都可以开展这项业务,将惠及更广泛的消费者和企业,也有利于营造电商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电商企业修炼自身在供应链、物流、服务等方面的“内功”,探索商业模式创新。

  苏宁云商相关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新税制实施后,苏宁海外购将对商品品质进行更加严格的把关,通过与海外品牌、商家一起优化商品品类规划、探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等方式,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苏宁海外购商品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4月15日,财政部官网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共涉及151个8位税号商品,液体奶、生鲜、大米粮油等食品、农产品,以及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保健品,被重新列入正面清单。相比之下,商家销量较大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商品监管力度则要大很多。

  财政部表示,第二批清单是相关主管部门在4月7日公布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有利于电商企业平稳过渡的角度研究制定的。

  此前,财政部在4月7日发布的第一批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有进口商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税收新政刚实施时,可能因为实际细节操作的原因,配方奶粉和婴儿纸尿裤等进口商品清关暂停了几天。目前已恢复正常,只是速度稍慢。同时有企业已经搬离保税区。

  而某知名跨境电商相关人士认为,正面清单的出台,对于规范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但对于之前就坚持高标准经营的企业来说,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