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管理局允许企业将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中国大陆外汇管理局发佈称,将允许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将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这一决定是在2010年10月1日开始的试点基础上作出的,该试点计划的推出不仅标志了中国大陆的外汇管治有明显鬆动,而且能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
按照新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可自行确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期限,或将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新规定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局称,此举还有助于境内企业进行跨境融资并支援其海外扩张,此前,中国大陆出口商必须将外汇收入汇回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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