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01 042--1996静电性能 静电压半衰期的测定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对FJ 549-85《纺织材料静电性能试验方法 纺织品静电压半衰期测定法》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继承了原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对大气条件及放电电压等重要参数作了修改。对条文和文字进行了编辑性调整。 本标准为纺织品静电性能的研究和测定提供了科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FJ 549-85。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纺织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宋国芬。 本标准于1985年12月6日首次发布,于1996年第一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纺织材料 静电性能 静电压半衰期的测定 FZ/T 01 042--1996 代替FJ549-8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静电压半衰期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以电晕放电形式带电后各种织物、纱条、纱线等样品的静电特性。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静电电压 试样上积聚的相对稳定的电荷所产生的对地电位。 2.2 静电压半衰期 试样上静电电压衰减至原始值一半时所需的时间。 3 原理 利用电晕放电机理使试样上的静电电压值及该电压衰减至一半时所需的时间。 4 检测装置及工具 4.1 检测装置 包括高压放电极、静电检测电极、试样台和记录装置。结构示意如图。放电针针尖至试样表面距离20mm,检测电极平面至试样上表面距离为15mm. 4.2 附属工具 4.2.1 不锈钢镊子一把。 4.2.2 纯棉手套一副。 4.2.3 裁样工具。 5 试验用大气条件 5.1 试验用大气条件:相对湿度为(35±5)%,温度为20℃±2℃。 5.2 如根据协议改用其他大气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6 试样 6.1 试样应在距布边1/10幅宽内,距布端1m以上部位采取,试样应有代表性,无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 6.2 随机采取试样三组,每组试样数量根据仪器的试样台数而定,试样尺寸60mm×80mm。 6.3 待测试样需洗涤时,按附录A规定方法进行。 6.4 条子、长丝和纱线等均匀、密实地绕在与6.2试样尺寸相同的平板上。 6.5 试样在温度50℃下预先烘燥30min后,在试验用大气条件下至少调湿5h。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或缩短预烘及调湿时间,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6.6 操作时应避免试样与手及其他可能沾污试样的物体相接触。 7 试验程序 7.1 试样应先进行消静电处理。 7.2 将试样放入试样夹板。试样的被测面(通常为织物的正面)应向上。 7.3 对试样施加10kV高压30s。 7.4 高压停放后,立即记录静电电压值和静电压半衰期。 7.5 如需要可记录经一定时间后试样的静电电压。 8 试验结果 同一样品作三组试验,结果取测试数据的平均值。静电电压以伏为单位取整数,半衰期以秒为单位,精确至0.1s。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试样名称; b)标准编号; c)试验日期; d)仪器型号; e)试验大气条件; f)试验结果; g)试验者; h)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和试验中的其他现象,需加以说明。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试样的洗涤处理 A1 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评定纺织品抗静电效果耐久性时及清除其表面沾污时的洗涤处理。 A2 设备及用品 A2.1 家用洗衣机。 A2.2 中性合成洗涤剂。 A2.3 普通水银温度计。 A2.4 常用衡重天平。 A3 洗涤处理程序及参数 A3.1 试样经40℃、2g/L浓度的合成洗涤剂溶液洗涤5min,再脱水。浴比1:30。 A3.2 换常温清水洗涤2min,再脱水。本程序共进行三次。 A3.3 将试样自然晾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