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背景
甚 么 是 世 贸 组 织 乌 拉 圭 回 合 多 边 贸 易 谈 判 在 一 九 九 四 年 结 束 后 , 世 贸 组 织 便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正 式 成 立 。 世 贸 组 织 的 前 身 是 关 税 及 贸 易 总 协 定 ( "关 贸 总 协 定 ") 。 世 贸 组 织 是 处 理 各 国 及 单 独 关 税 地 区 之 间 贸 易 规 则 的 唯 一 国 际 组 织 。 世 贸 组 织 协 议 则 为 国 际 贸 易 提 供 基 本 法 规 。 这 些 协 议 基 本 上 是 合 约 , 使 成 员 政 府 受 约 束 , 须 按 原 则 及 规 则 处 理 贸 易 事 宜 和 施 行 贸 易 政 策 。 虽 然 协 议 是 由 政 府 商 定 及 签 署 , 但 目 的 是 协 助 货 物 及 服 务 业 的 生 产 商 、 出 口 商 及 进 口 商 进 行 商 业 活 动 。 世 贸 组 织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协 助 贸 易 顺 利 、 自 由 、 公 平 及 可 预 测 地 进 行 。 在 这 方 面 , 世 贸 组 织 : 抵 御 任 何 形 式 的 保 护 主 义 透 过 定 期 的 多 边 贸 易 谈 判 , 消 除 妨 碍 国 际 贸 易 活 动 的 贸 易 壁 垒 及 歧 视 措 施 透 过 监 督 世 贸 组 织 成 员 执 行 多 边 贸 易 规 则 及 具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义 务 , 提 供 公 平 、 可 靠 、 开 放 及 以 规 则 为 基 础 的 贸 易 体 制 提 供 解 决 贸 易 争 端 的 机 制 协 助 发 展 中 及 尚 待 发 展 的 经 济 体 系 融 入 世 界 贸 易 体 制 成 员 截至 二 ○ ○ 四 年 十 月 十 三 日 , 世 贸 组 织 共 有 148 名 成 员 , 占 世 界 贸 易 的 90%以 上 。 此 外 , 尚 有 大 约 3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属 世 贸 组 织 观 察 员 , 并 正 磋 商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 世 贸 组 织 的 结 构 世 贸 组 织 由 各 成 员 共 同 管 理 , 通 常 以 整 体 成 员 达 成 共 识 的 方 式 作 决 定 。 世 贸 组 织 的 架 构 如 下 : 世 贸 组 织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是 部 长 级 会 议 。 部 长 级 会 议 最 少 每 两 年 举 行 一 次 会 议 。 部 长 级 会 议 之 下 是 全 体 理 事 会 ( 通 常 由 各 国 驻 日 内 瓦 大 使 和 代 表 团 团 长 代 表 组 成 , 但 有 时 成 员 亦 会 由 其 首 都 派 出 代 表 ) 。 全 体 理 事 会 每 年 在 日 内 瓦 举 行 多 次 会 议 。 此 外 , 全 体 理 事 会 亦 以 贸 易 政 策 评 审 机 构 及 争 端 解 决 机 构 的 身 分 举 行 会 议 。 全 体 理 事 会 之 下 为 3个 分 别 处 理 不 同 贸 易 范 畴 的 理 事 会 。 它 们 是 货 物 贸 易 理 事 会 、 服 务 贸 易 理 事 会 , 以 及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理 事 会 。 世 贸 组 织 还 有 许 多 专 责 委 员 会 和 工 作 小 组 , 负 责 处 理 个 别 协 议 及 其 他 范 畴 的 事 宜 , 例 如 环 境 、 发 展 、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的 申 请 , 以 及 区 域 贸 易 协 议 等 。 它 们 定 期 向 全 体 理 事 会 、 货 物 贸 易 理 事 会 以 及 服 务 贸 易 理 事 会 报 告 。 世 贸 组 织 秘 书 处 位 于 日 内 瓦 , 大 约 有 600 名 职 员 , 并 由 总 干 事 领 导 。 世 贸 组 织 秘 书 处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对 有 关 制 度 提 供 行 政 支 援 。 世 贸 组 织 的 协 议 世 贸 组 织 的 规 则 , 也 即 各 项 协 议 , 是 成 员 之 间 的 谈 判 结 果 。 最 新 的 规 则 反 映 一 九 八 六 年 至 一 九 九 四 年 乌 拉 圭 回 合 谈 判 的 成 果 。 世 贸 组 织 协 议 涵 盖 货 物 贸 易 、 服 务 贸 易 及 知 识 产 权 等 范 畴 , 详 细 说 明 自 由 化 原 则 和 容 许 的 例 外 情 况 。 这 些 协 议 包 括 个 别 成 员 在 降 低 关 税 和 其 他 贸 易 壁 垒 ; 开 放 服 务 业 市 场 和 保 持 服 务 业 市 场 开 放 ; 以 及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所 作 的 承 诺 。 协 议 规 范 解 决 争 端 的 程 序 , 亦 订 明 对 发 展 中 经 济 体 系 的 特 别 待 遇 。 此 外 , 协 议 亦 规 定 成 员 须 增 加 其 贸 易 政 策 的 透 明 度 。 就 此 , 成 员 须 告 知 世 贸 组 织 其 实 施 的 法 例 及 通 过 的 措 施 , 而 秘 书 处 也 会 就 成 员 的 贸 易 政 策 定 期 发 出 报 告 。 世 贸 组 织 的 规 则 : 《 乌 拉 圭 回 合 多 边 贸 易 谈 判 结 果 : 法 律 文 本 》 包 括 60项 协 议 、 附 件 、 决 定 和 谅 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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