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色的理论
颜色的基本概念 一、光与色 什么是光?光是一种能引起视觉的电磁波。能发出光的物体称为光源,太阳是自然光源,电灯是人造光源。光具有波的性质,不论什么来源的光,都是些类似水波那样的特殊的波,这种波光叫光波。它由光源向四周传播,每个波的最高点叫波峰,两个波峰间的直线距离叫波长。 在光波中,凡是人的肉眼能看得到的叫可见光,在可见光波长范围内,颜色随波长不同而异,如白色太阳光透过三棱镜时,可分解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不同颜色的光波,这些光波就是可见光波,它的波长范围在3900~7700/A(A读作“埃”, 光线照射在各种有色物体上,被照射的各种物体就要反射出不同的光,这种光反映到人的眼球内,刺激了眼底的视神经,在人的大脑中就有了颜色的感觉。颜色既然是由光的波长决定的,在可见光范围内,光的波长不同,人眼得到的颜色感觉也就不同。如果照射在物体上的光线全部被吸收,这种物体看起来就是黑色;相反地如果照射在物体上的光线全部透过,没有吸收和反射作用,看起来看就是无色,这种物体就叫透明体;如果物体能比较平均地吸收一部分各种波长的可见光波,这时的物体就呈现典型的灰色。 在可见光范围内,一种波段的光能与另一种波段的光混合而成白色,这样两种光的颜色,称之为互为补色。如波长在4350~ 可见光的波长、颜色和补色光系列表如下: 光的波长范围(A) 光的颜色 补色 7700~6050 红 青 6050~5950 橙 绿、蓝 5950~5800 黄 蓝 5800~5600 黄、绿 紫 5600~5000 绿 紫红 5000~4900 青 红 4900~4800 绿、蓝 橙 4800~4350 蓝 黄 4359~3900 紫 黄绿 上面讲到物体的颜色是由于照射到物体上的光波反射出来,作用到眼底视神经的结果,这说明光是产生颜色的外因。而反射光的性能则与物体的本质有关,这是产生颜色的内因。染料产生颜色的根本原因在于染料的分子结构。在染色中所用染料的混合与光的混合是不同的,没有哪两种颜色的染料,可以混合成白色染料。 二、色的基本特性 色的基本特性可用色相、纯度和明度来确定,称为色的三属性。 (一)色相 色相是指能够比较确切地表示某种颜色色别的名称,实际是具体的色彩,如:红、绿、蓝、黄等,这是颜色最基本的性质和突出的特点。色相也可称色调,可以用波长来表示的不同色调。 (二)纯度 纯度是指颜色纯粹与否,或称颜色中“色素”的饱和程度。颜色处于饱和状态即为该色相诸色之标准色。光谱色的纯度最高。在纯粹的颜色中掺入白色、黑色或其它颜色,都会使该颜色变暗发灰,也就是被“消饱和”了。纯度可用作区别色的鲜艳程度。 (三)明度 明度是指色彩的明暗程度。它有两种意思:一是指在同一色相的颜色中不同明暗层次的变化,如红色中有浅、中、深暗;国画中有所谓的“墨分五色”等等;另一种则指各种色光本身给人以不同的明度感觉,如从红到紫的可见光谱中,波长 染色工作者通常使用的术语,如“色调”、“鲜艳”、“浓淡”等与上述色相、纯度、明度等有密切关系,但不能一一对应。一个词里往往牵涉到两个至三个属性。在染色时,随着织物上染料量的增加,染色物的明度下降,并逐渐显出所染颜色的正确色相来,纯度也就提高。但当染料太多后,反而会使色相变得不正,纯度也反而下降,所以染料量的变化会引起色的三属性发生变化,这是需要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