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定重量:是准重按
棉花公定回潮率折算后的重量。
计算方法是:
毛重减去包装物重量(皮重)得到净重,净重按标准含杂率扣补后得到实际回潮率下的准重,准重按公定回潮率折算后得到公定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净重=毛重-包装物重
准重=净重×(100%-实际含杂率)/(100%-标准含杂率)
公定重量=准重×(100%+棉花公定回潮率)/(100%+棉花实际回潮率)
国标规定:锯齿棉标准含杂率为2.5%;棉花公定回潮率为8.5%。
例如:一批棉花毛重为20吨,包装物重量为100公斤,经检验,实际含杂率为3%,实际回潮率为10%,则这批棉花公定重量为19.5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