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红外线纺织品标准
远红外线纺织品指的是以可吸收4~20微米波长之纤维制成的特殊布料。应用尖端的奈米科技于纺纱、织布及染整过程中加入可吸收远红外线的成分。远红外线纺织品在吸收日光或人体的能量后,会以辐射的方式缓慢地将能量传回人体,具有「远红外线」功能的布料可较一般材质之布料更有效达到保温的目的。
远红外线附加加工法分为原料混合加工、涂膜加工(coating)及含浸加工等。因考虑原料混合加工制品具有与原纤维同等之耐久性,故不需进行耐洗濯特性之测试。涂膜加工及含浸加工则需先进行耐洗濯性之测试,测试方法依据AATCC 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再进行常温中远红外线纤维制品之功能性测试。 [b]远红外线特性 [/b] (1)远红外线分光吸收率在4~20 μm的波长领域中,以远红外线加工之同一形状与未施以加工之对照样品比较其吸收峰总面积差异超过5%以上。 (2)再放射特性 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之温度差为+0.5°C以上,并且其有效差异值优于信赖限界95%。 *符合上述任一项标准。 (3)温度特性 温度记录器(thermograph) 指定部位穿着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前后之平均皮肤温度差达0.5℃以上,或是温度画面面积比可明显确认优劣。 热显像侦测仪(monitor test) 确认明显温度特性的热显像侦测仪数超过半数。或是有意义值优于信赖界限95%。 *符合上述任一项标准。 测试次数:同一样品进行3 次测试,采用光谱中第二高数值之数据。 45度PARALLEL再放射法之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45度parallel再放射测量装置 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与实际使用品为同样成分、形状。但若其形状不适合测试,则可在不影响成分的前提下进行加工处理。(例如:棉纤维→不织布)对照样品为比较对照之用,采用与测试样品之成分、形状、色彩相似之样品。对照样品与测试样品之布重比较,误差在±5﹪(含)以下。 测试条件:于20±1℃、50±10%RH温控室,或是于该温度之环境中进行测试。 测试次数: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安置于检定台并检定之后,为去除其误差,更替两项样品再度测试,求取两次检定中两项样品间温度差之平均值。样品数各五件,求取五件样品测试资料之平均值。若有必要,可检定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 之有效差。 温度特性之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温度记录器(thermograph)、热显像侦测仪(monitor test) 测试条件的设定 测试者本身条件设定﹕测试者须为标准体重的健康成年人。 测试者的安定性及适应条件:维持最少十二小时以上的一般生活作息。测试前每一位测试者于测试室内维持60分钟的安静状态。测定的时点即为每一位测试者于安静后着装前的时点;着装后的标准适应条件为30分钟。 测试者人数:须有5名(含)以上的测试者。 测试样品﹕制成品或与制成品类似的物品。 测试次数﹕每名测试者各2次(含)以上。 测试室的环境﹕温度18—25度、湿度40—60%、大气压力750-760㎜Hg。 测试的时点﹕测试者于测试室内维持60分钟安静状态后,脱掉原穿着衣物适应20分钟(即:着装前),再着测试织品30分钟(即:着装时),再脱掉测试织品20分钟(即:脱衣后)。测试时点分别在着装前5分钟一点,着装时5、10、20、30分钟各一点,脱衣后5、10、20分钟各一点。总计8个时点测量皮肤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