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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4  浏览:0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兵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11.160, -0.05, -0.45%)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运新材料”)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就其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流动资金融资授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5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运新材料”)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就其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资金融资授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88号16幢275-278室

法定代表人:谢兵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染料、颜料和助剂的生产(限分公司),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二)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担保人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对公司的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为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雅运新材料对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拟发生的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66%,担保总额中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5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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