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政府公告,在「无协议」脱欧情况下,英国将採用新UKCA标誌以作为产品可于英国市场合法销售之标誌。虽然大部分产品在英国脱欧后可暂时继续使用CE标誌,证明其产品符合规定并于英国市场销售,但仍有部分产品需申请新的UKCA标誌以符合英国市场规定。
(一)业者可查阅无协议脱欧下之货品贸易指南(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trading-goods-regulated-under-the-new-approach-if-theres-no-brexit-deal/trading-goods-regulated-under-the-new-approach-if-theres-no-brexit-deal),以判断其产品是否需申请新UKCA标誌。
部分类型产品请参照以下指南:
1.营建类: https://www.gov.uk/guidance/construction-products-regulation-if-there-is-no-brexit-deal
2.医疗设备: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how-medicines-medical-devices-and-clinical-trials-would-be-regulated-if-theres-no-brexit-deal/how-medicines-medical-devices-and-clinical-trials-would-be-regulated-if-theres-no-brexit-deal
3.铁路安全标準: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meeting-rail-safety-and-standards-if-theres-no-brexit-deal/meeting-rail-safety-and-standards-if-theres-no-brexit-deal
(二)何时须使用UKCA
大部分(非全部)使用CE标誌之产品未来将须改为使用UKCA标誌。新UKCA标誌之规定将比照现行CE标誌规定。在大部分情况下,使用CE标誌之产品仍可继续于英国市场销售。但3月29日之后,产品须第叁方机构进行符合性评鑑,且该第叁方机构为英国符合性评鑑机构者须申请新UKCA标誌。
仅有自我宣告(Self declaration) 之CE标誌者也可使用自我宣告之UKCA标誌。UKCA标誌将不受到欧盟市场承认,目前申请CE标誌以于欧盟市场销售之规定不变。
(叁)如何使用CE标誌
业者应将UKCA标誌贴在产品本体上,但在某些情况下,可将其贴在包装上,手册中或其他附带之产品文件中。UKCA标誌的使用规则取决于适用于该产品之特定规定。
A.一般性规定:
1.UKCA标誌只能由製造商或授权之代表(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于产品上标示。
2.在使用UKCA标誌时,业者须对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3.仅可使用UKCA标誌证明产品符合英国相关法规。
4.不得于产品上附加任何可能误解UKCA标誌含义或形式的标记或标誌。
5.不得在产品上附加影响UKCA标誌之可见性、易读性或含义的其他标记。
6.除非法规要求,否则不得使用UKCA标誌。
B.使用UKCA标誌规定:
业者在使用UKCA标誌时须确保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缩小或放大标誌时,UKCA字母必须与下面列出的版本成比例。
2.除非有相关法规规定不同的最小尺寸,UKCA标誌高度至少为5mm。
3.UKCA标誌应清晰易读(不可被消除)。
C. UKCA标準图案下载: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775889/ns020219-ukca-mark.jpg
(四)技术文件
业者或业者之授权代表(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必须保留文件以证明其产品符合法定要求。监管或执法单位可随时要求业者提供此文件,以检查其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该文件有效期限最长可达产品上市后10年。
产品技术文件所载内容依产品相关之具体法规而有所不同,但必须涵盖以下内容:
1.产品的设计和製造方式
2.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之解释
3.製造商和任何存放地点的地址
业者应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保存上述资讯,待监关机构要求查看时提供。
(五)英国符合性声明书(UK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大多数合法带有UKCA标誌之产品均须附加英国符合性声明书,并符合以下规定:
1.声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2.确保产品资讯中包含製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产品评鑑机构资讯
(六)使用CE标誌
由英国符合性评鑑机构所评定之CE标誌产品。
如果英国在无协议下脱欧,英国符合性评鑑机构进行之评鑑结果将不再受到欧盟承认。意即产品必须透过欧盟认可的符合性评鑑机构评鑑通过才可于欧盟上市。业者可于英国脱欧前,将塬有之评鑑结果转移到欧盟认可的机构。业者可谘询英国的符合性评鑑机构或欧盟认可的同等机构以了解如何安排。
(七)继续在英国使用CE标誌
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业者不须对在英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做任何变更。这些产品可以继续在英国流通,英国政府不会要求业者对产品标誌做任何更改。
在2019年3月29日之后,业者仍可于英国市场销售根据欧盟监管要求製造和评估,并带有CE标誌的产品。但本办法仅为暂时性措施,英国政府将向产业界进行谘询后在本措施终止前公告终止日期。
预计在2019年3月29日之后于英国市场销售带有CE标誌产品之业者,需确保这些商品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欧盟法规之基本要求
2.进行相关的符合性评鑑
3.展示与产品相关之欧盟符合性标誌(例如CE标誌)
製造商以及相关的进口商还需确认其产品具有技术文件和欧盟符合性声明或证明(英文)以备未来相关国家机关(例如市场监管机关)查看。
在过渡期间,使用自我宣告之CE标誌之产品仍可在英国和欧盟市场上销售。如何使用CE标誌: https://www.gov.uk/guidance/ce-mar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