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股市
深纺织B: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9-11-01  浏览:17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收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二期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7,000万元。根据《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双方确认,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金额为19,726.87万元,锦江集团分三期支付。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波光电已收到两期业绩承诺补足款合计1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改善子公司盛波光电的经营情况,公司于 2016 年底为盛波光电增资扩股引入锦江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锦航投资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 40%股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35,264 万元。详见 2016 年 1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63号公告。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公司与锦江集团、锦航投资就盛波光电未来经营管理及发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署了《合作协议》,由锦江集团对盛波光电进行业绩承诺,以使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的合作达成更好成效。根据《合作协议》,锦江集团通过锦航投资入股盛波光电后,将充分发挥锦江集团在体制、机制、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及行业整合的成功经验,并对盛波光电作出了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5,000 万元、20 亿元/1 亿元,25 亿元/1.5 亿元,原则上,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2017 年不低于 70%,2018 年后不低于 80%。如上述业绩未能实现,锦江集团应在年销售收入及年净利润等数据统计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进行现金补足。详见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67 号公告。

2018 年度,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盛波光电实现年度净利润-9,726.87 万元,营业收入 11.25 亿元,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 74.01%。虽然本年度重点销售产品的销售额持续提升,但产品销售规模不及预期,距承诺的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三项指标的差额分别为 87,545.90 万元、19,726.87 万元和 5.99%。因此,盛波光电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合作协议》约定,锦江集团需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详见 2019 年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盛波光电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波光电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进展情况

本着合作初衷和互谅互让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锦江集团已就 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了《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以下简称“《 支付协议》”) 。详见 2019 年 9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45 号)、《关于公司签署<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暨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47 号)。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锦江集团签署《支付协议》,《支付协议》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9 年 10 月 9 日,盛波光电收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一期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 5,000 万元 。 详见 2019 年 10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51 号)和《关于子公司 2018 年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52号)。

2019 年 10 月 31 日,盛波光电收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二期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 7,0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江集团剩余最后一期业绩承诺补足款 7,726.87 万元应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锦江集团按照《支付协议》的约定支付,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锦江集团后续未按时支付,公司将依据《支付协议》的约定,要求锦江集团支付违约金,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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