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区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我区已全面铺开污染源普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以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为确保普查工作进度,我区专门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并制订了普查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设立相应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收集本部门或本辖区有关资料和数据;各村居(社区)要确定专员负责污染普查事宜。
与此同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检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填报工作。
根据普查工作方案,本次普查工作将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及数据应用等工作。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的基础上,今年我区将确保完成清查建库和全面普查,并在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发布与应用。
“普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调查成果,借助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同时要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其中。”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为加强污染源监控、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柯桥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