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日前对纺织类商品的抽查检验结果,此次共检出48批次纺织类商品质量不合格,包括爱歌华、红杉兒、家家旺家纺、vizifan等品牌。
据介绍,辽宁省工商局组织对纺织品类枕套、床单、毛衣打底衫、男裤、女裤、马甲、羊毛衫等商品的抽查检验,发现此类商品的纤维含量、纤维含量的标识和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问题突出。在不合格纺织类商品中,羊毛或羊绒成份含量与标识不符的问题多有存在。
标称生产者汕头市潮南区爱歌华服饰有限公司、规格b类、商标爱歌华的1批次毛衣打底衫和1批次打底小衫,同件产品的不同形式标签上纤维含量不一致,2批次商品纤维含量的标识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者桐乡市濮院红杉儿针织制衣、规格b类、商标红杉兒的1批次羊毛衫,未采用纤维的规范名称,纤维名称与产品中所含的纤维不符。该批次羊毛衫标识含量标准值:羊绒16.8%、超细羊毛64.7%、抗起球纤维18.5%,上述3项的允许偏差都是±5%,实测值为聚酯纤维53.5%、粘纤24.1%、腈纶22.4%(含胶)。该批次商品的纤维含量和纤维含量的标识两个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者南通家旺家纺纺织品有限公司、商标家家旺家纺的1批次床单,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的产品标准编号,实测无产品标准,其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
此外,标称北京慧之芳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vizifan羊毛大衣,标识含量面料为羊毛85%、允许偏差±5%,羊驼绒10%、允许偏差±3%,锦纶5%、允许偏差±3%,实测值面料为聚酯纤维76.7%,羊毛23.3%;标称上海倪敏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极金企鹅羊毛衫,标识含量中羊毛为70%、允许偏差±5%,实测值为羊毛含量56.3%。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已安排属地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服装应选取吊牌信息完善的产品;选购衣物要注意商品的纤维成分名称,遇有抗起球纤维、天丝、人棉、人造丝、混纺、化纤等纤维名称标注不正确的要谨慎购买;注意留存购物凭证,以备日后维权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