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僱用劳动部本(2018)年8月3日发布第2018-63号公告表示,将依「最低薪资法」第10条第1款之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调升最低薪资为8,350韩元(按:换算月薪为1,745,150韩元,依每週所定劳动时数40小时,每月劳动时数为209小时计算,含带薪周休8小时),并适用于所有产业。
韩中小企业中央会指出,政府不接受异议申诉即决议调升最低薪资,将影响企业创新及投资心理,重创雇用及就业市场。批评韩政府并未顾虑劳动生产力、最低薪资计算範围及目前韩经济状况、雇用指标及微型企业之困难等,担忧将对微型中小企业及小商工人造成严重影响;并建议政府儘速实施企业田野调查,充分瞭解民间业者诉求,研拟相关改善及辅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