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将力争实现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10万人,坚持就业第一,南疆优先,确保全区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月4日,我区召开了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纺织服装产业政策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完善纺织服装产业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全面部署2018年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工作。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在产业政策层面,我区将支持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发展。在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企业产品运费、电费、员工岗前培训和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新增就业补贴。国家和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各地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发展。对南疆四地州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用于发展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的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就业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生产厂房予以适当补贴。按照每50名员工1个名额的比例享受人才引进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万元,补贴时限为3年。对南疆四地州服装、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业生产企业,按照出疆产品销售额的4%给予出疆运费补贴。
今年,我区围绕优化产业布局、精准政策支持、市场拓展与招商引资、印染行业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培训提升、金融助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产业配套措施落实等7个方面,共安排了41项重点工作,这些工作将分解细化到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
根据安排,今年我区对纺织服装产业采取精细化、差异化产业政策,向产业终端倾斜。严格控制棉纺产能无序扩大规模,高标准发展印染产业,实施产业聚集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纺织服装产业。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培训,力争实现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10万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