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绍兴市国税局获悉,2月1日起,我市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不再开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出口业务)以及印有企业名称的机打发票(出口业务),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规实施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有着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加强我市出口税收管理,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
“以前出口企业开具通用机打发票,每次都需要领多种发票,不仅麻烦还不方便保存。新政策实施以后,可以只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直接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着实方便不少。”绍兴宝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出口企业受票方都是国外客户,纸质发票需要邮寄交付,不仅需要支付高价邮费,还要等上一段时间。电子发票以版式文件存储,可以随时下载打印,减少因保存不当导致的遗失和损毁风险。
据悉,出口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的是,出口企业领用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已正式停用,出口企业可将空白发票剪角作废。印有企业名称的机打发票(出口业务)可使用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