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出台童装绳带的相关规范,规定生产及销售有绳带的童装必须符合美国的《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以及欧盟童装安全指令的标准。此规范遵循自愿原则,目的在于让生产者及销售者对童装的装饰部件,如束带、肩带以及腰带等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警惕。
新的规范对服装的帽子、领子部位的要求为:刚出生的婴儿至7岁儿童的衣物不应有任何绳带,如有蝴蝶结,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7岁~14岁儿童,外衣不应有束带,应使用拉链或纽扣代替,其他装饰部件的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对服装腰间/下摆的细节要求为:腰间或下摆上的绳索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且由衣服纵向中线处缝制,并且绳索应固定绳头,而绳尾不应有绳结或者绳套,以免钩住或缠住其他物品。如衣服长度超过脚踝,衣服绳带应必须缝住或者将其固定住。
澳大利亚是全球纺织服装的净进口国,其纺织服装消费的70%依靠进口,而中国纺织服装已占其进口市场的70%以上。此规范的出台势必对我国纺织服装尤其是童装出口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为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虽然澳大利亚童装绳带安全规范遵循自愿原则,企业仍应按此规范组织生产,以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对童装出口细节问题的重视,做到与时俱进,积极根据国际最新动态调整好企业前进方向,有效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着力维护中国制造形象。 (戴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