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1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7563吨和496吨,同比略增,2010年分别为26250吨和473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公告明确了国别配额分配和申领的具体办法,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2011年9月30日前羊毛、毛条国别配额分别按不同方式申领;2011年9月30日后,如国别配额未申领完毕,上述有实绩申请者已完成规定的进口数量,经商务部核准后可继续申请国别配额。经商务部核准的其他申请者(指持有2010年羊毛或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但无国别配额,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国别配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