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总工会与越南商工总会举办第1次协商会议,并就明(2017)年劳工最低薪资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在会议上,越南商工总工会表示,依越南劳动法第91条规定,应根据劳动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市场上之薪资等因素调整劳工最低薪资,目前现行最低薪资制度仅满足劳工基本生活需求之85%。该会并建议2017年劳工最低薪资调幅为11.11%,第1区将为3,900,000越盾(调涨400,000越盾)、第2区将为3,450,000越盾(调涨350,000越盾)、第3区将为3,000,000越盾(调涨300,000越盾)、第4区将为2,650,000越盾(调涨250,000越盾)。
惟作为资方代表之商工总会则认为,近几年来,劳工最低薪资调涨速度很快,较gdp及cpi成长率高2-3倍,致影响业者竞争力及劳工工作。爰此,越南商工总会则提议明年员工最低薪资调幅为4.5%,第1区将为3,680,000越盾(调涨180,000越盾)、第2区将为3,250,000越盾(调涨150,000越盾)、第3区将为2,820,000越盾(调涨120,000越盾)、第4区将为2,500,000越盾(调涨100,000越盾)。
另,国家薪资委员会技术性部门提出3个调整方案,包括:方案1调幅为9.7至10.4%(相当于250,000至350,000越盾)、方案2调幅为8.6%(相当于200,000至300,000越盾)、方案3调幅为7.1至8.3%(相当于200,000至250,000越盾)。
在本次会议上,各方对明年劳工最低薪资调整方案仍未达成协议,第2次协商会议预定于本(2016)年8月份举办,各方将继续针对此一问题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