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顷颁布第16/2016/tt-btc号公告调整属税则号码27.07、29.02及39.02等原料物品之进口税。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1.苯、二甲苯,在高温自煤焦油蒸取之产品,芳香成分重量较无芳香成分高之类似产品 ( 属税则号码27.07) 2.属环烃组之苯、二甲苯、对二甲苯(属税则号码29.02) 3.分散形状之pp塑粒及属自亚丙酯或自烯烃之聚合物(属税则号码39.02), 进口税均自3%调降为1%。
该税率将自本(2016)年3月6日适用。
越南财政部顷颁布第16/2016/tt-btc号公告调整属税则号码27.07、29.02及39.02等原料物品之进口税。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1.苯、二甲苯,在高温自煤焦油蒸取之产品,芳香成分重量较无芳香成分高之类似产品 ( 属税则号码27.07) 2.属环烃组之苯、二甲苯、对二甲苯(属税则号码29.02) 3.分散形状之pp塑粒及属自亚丙酯或自烯烃之聚合物(属税则号码39.02), 进口税均自3%调降为1%。
该税率将自本(2016)年3月6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