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商工部反倾销局于2015年6月29日,对来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粘胶短纤维(viscose staple fibre,税则号:55041000,不包括竹纤维excluding bamboo fibre)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印度于2009年3月对中国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5月发布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和印尼上述产品分别征收0.194和0.103-0.51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
印商工部反倾销局于2015年6月29日,对来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粘胶短纤维(viscose staple fibre,税则号:55041000,不包括竹纤维excluding bamboo fibre)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印度于2009年3月对中国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5月发布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和印尼上述产品分别征收0.194和0.103-0.51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