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政府自去(2013)年3月1日起,对来自未与哥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国家之纺织品及鞋类课徵复合式进口关税,包括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执行期间为1年,执行期间届满前夕,哥国政府再次公佈本(2014)年2月28日第456号法令,对未与哥国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之国家的鞋类及纺织品进口关税提高措施,实施期间再延长2年,惟税率略微调降,课徵税率调整为:纺织品,fob价格10美元以内者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10美元以上则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3美元之从量税;鞋类产品,fob价格7美元以内者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7美元以上者则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1.75美元之从量税。
巴拿马工商部长ricardo quijano表示,在持续与哥国政府沟通后,相关产品税率确实略有调降,但仍与巴国之期望有相当大之落差,希望哥国能尊重世界贸易组织(wto)之相关规範。此外,巴国前已向wto告发哥伦比亚不当之关税障碍措施,wto已自本年1月上旬便开始研析此贸易争端案,预计约需4个月时间,即可望有初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