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近日发布公告,对弹性长丝纱线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裁定我国出口产品未对印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不对该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
今年2月28日,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进口弹性长丝纱线发起保障措施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度海关54024400和54041100税号项下产品(对应中国海关编码为54024410和54041100)。损害分析调查期为2012、2013年全年。
根据我国海关提供的数据,2012全年涉案产品对印出口额为2039.5万美元,2013全年为1763万美元。涉案企业集中于江苏、广东等省。(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