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正在计划改变其普遍优惠关税(gpt)制度,拟从2014年7月1日起撤回71个国家的普遍优惠关税资格。目前,这一提议正处于征询意见阶段。
提议被撤回普遍优惠关税资格的国家或为被世界银行列为中、高收入的国家,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其出口额至少占世界出口总额的1%。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中国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泰国、突尼斯以及土耳其。
在2014年6月30日之后,孟加拉国、柬埔寨、埃及、瓜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老挝、摩洛哥、尼加拉瓜、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和越南等国仍将继续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
一直以来,普遍优惠关税制度为发展中国家向加拿大出口提供了优惠关税待遇。目前,加拿大为175个指定受益国进口的大多数产品提供了免税或优惠市场准入通道。
但是加拿大政府指出,自1974年加拿大开始提供优惠市场通道以来,全球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收入水平和贸易竞争力方面有着显著的提高。
虽然大多数服装和鞋类产品被排除在普遍优惠关税制度之外,但是不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这一改变还是会对这71个国家的纺织服装产业造成影响。
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的咨询公司,美国商泰隆律师事务所表示:“鉴于加拿大对最不发达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ldct),如海地这样的最不发达的国家可能与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的其他国家一起联合,以在加拿大享受到免税待遇带来的利益。改变普遍优惠关税制度将会影响海地对加拿大服装产品的出口。虽然海地可以享受作为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待遇,而向其输入纱线的国家如多米尼加共和国却将被从普通优惠关税名单中移除,这可能会对海地成衣制造业带来影响。”
因为加拿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向加拿大输入成衣适用免税优惠有如下规定:使用最不发达国家或加拿大本国生产的纱线所织成的布匹,并经剪裁及缝制为成衣;使用来自普惠制受惠国的纱线或布匹,在最不发达国家进行裁剪及缝制为成衣,且加工为成品的附加价值须达到25%。
依上述规定,最不发达国家成衣厂为符合加拿大免税规定,而将不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制度的国家排除在产品供应链之外,导致这些国家的纺织业未能与其他国家公平竞争。
据悉,为加深经济贸易往来,自1974年以来加拿大根据不同国别对进口产品实施了不同的征税优惠措施,主要包括最惠国待遇关税(mfn); 普遍优惠税率(gpt);对最不发达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ldct);优惠税率,如英联邦加勒比国家税率(ccct)。有些国家同时可以享受多重汇率优惠,比如,所有享受对最不发达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优惠的国家都同时享受普遍优惠税率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从发展中国家出口到加拿大的货物都可享受这两种优惠。
目前,加拿大正在执行的普遍优惠关税制度将在2014年6月30日到期,而该国财政部门对该制度意见的征询将于2月15日截止。□ 陈楠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