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秘鲁使馆于2013年1月18日收到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函转的对中国大陆产棉布织物产品(税号为52094200.00、棉花含量大于或等于85%、每平方米重量高于200克)作出的反倾销情势变更复审决议(014-2013/cfd-indecopi)及其技术报告(001-2013/cfd-indecopi)。
决议称,该局已结束调查,最终决定维持对上述中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的价格上限为7.93美元/千克,不同价格区间的征税幅度有所不同(如附表),上述决议自《秘鲁人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1994年秘鲁发起对包括上述产品的5种中国大陆棉布织物的反倾销调查,1995年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2002年到期复审决议修改了反倾销税,2009年情势变更复审查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3年。
2012年期满后,应秘鲁有关企业要求,该局于当年3月决定启动对上述产品的情势变更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