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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环境违法案件公布,潍坊晨金纺织厂等25家企业和5人挨罚

   日期:2018-11-13     浏览:2    评论:0    

9月9日,市环保局公布8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共30件,涉及25家企业和5名个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是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罚款金额最多的是昌邑市富易木艺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1000元。

绝大多数涉及

环评或配套不达标

在公布的环境违法案件中,除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环保部门罚款7063元,其余的29起案件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均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对于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分别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或单处不同金额的罚金,罚款金额均在2万元以上,其中罚款金额最多的是昌邑市富易木艺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1000元。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涉及到电子、纺织、机械、食品加工、加油站等不同的行业,其中属于电子类企业的有3家。潍坊华耀电子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罚款2万元。潍坊鸿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驻极体传声器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罚款2万元。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电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块电子产品代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23400元。

潍坊市峡升供销有限公司岞山加油站、峡山区庆祥加油站、峡山区王家庄加油站、潍峡加油站、潍胶加油站的项目均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有的是未建成,有的已经建成却未验收,都是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对此,环保部门责令5家加油站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分别给予38600元、22000元、22500元、22800元、26000元的罚款。

五人受到处罚

全都属于峡山区

受处罚的企业中,纺织企业有4家,分别为:潍坊晨金纺织厂、潍坊市美利达纺织厂、潍坊市新鑫纺织有限公司、潍坊赛欧纺织厂。这4家企业存在纺织或织布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都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同时,环保部门还分别对其处以25000元到38446元不等的罚款。

受处罚的企业还包括潍坊锦紫源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永润食品有限公司2家食品公司,在责令停产的同时,分别被处以25000元和24510元的罚款。

此外,潍坊徐氏管业有限公司沟槽管件加工项目、山东世嘉印刷有限公司印刷项目、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农用轮式拖拉机组装项目,均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部门分别对其处以罚款60500元、42000元和47880元。

5名受到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的个人,均属于峡山区,包括峡山区岞山街道众鑫养殖场的高秀娟、峡山区岞山街道惠康织布厂的杨承会、峡山区太保庄街道中正棉纱加工厂的方中正、峡山区太保庄街道日发再生纤维状物质加工厂的姜在治、峡山区岞山街道华丰塑料制品厂的徐立政。对于这5名个人,环保部门分别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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