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交事务理事会今(2010)年9月10日决议讨论欧盟--韩国自由贸易协议(fta)是否批准通过事宜;比利时外交部长维纳克(steven vanackere)表示,与韩国签署贸易协议之批准程序已接近完成。欧盟各国部长嗣于16日的会议批准贸易协议,使双方领导人于10月4、5日亚欧会议(asia-europe meeting, asem)举行期间或之前让该贸易协议生效。意大利则重申反对该fta,认为该条约将损害其汽车产业,并要求延迟实施,给予其汽车部门更多时间准备严峻的竞争。欧洲议会则于本(9)月初推迟批准协议,因无法同意汽车部门之防卫措施,韩国出口可能造成欧盟国内汽车产业之严重损害。
欧盟--韩国fta可能为1994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以来,世界上最重要的fta,预计该协议将扩大欧盟--韩国双边650亿美元贸易20%以上。根据该贸易协议,双方同意协议生效后3年内削减或逐步取消96%欧盟商品及99%韩国商品关税,双方亦同意协议生效后5年内取消大部分工业产品关税。在汽车方面,双方同意3年内取消1,500c.c.汽车之关税,1,500c.c以下小汽车之关税于5年后取消。
目前韩国对欧洲车课征8%进口关税,欧盟对韩国车课征10%进口关税,该协议允许韩国汽车零件于汽车出口时退税。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表示,韩国汽车制造商在欧盟已占有相当之市场,且持续成长;2010年第1季现代(hyundai)汽车在欧洲的销售成长超过10%,而韩国其它重要汽车出口商起亚(kia)成长也将近13%;与此同时,意大利最大汽车制造商飞雅特(fiat)在欧洲的销售则降低近10%。
欧盟--韩国双方于去年10月草签fta,上个月韩国已批准该项协议。2009年12月里斯本条约(lisbon treaty)生效,对欧盟经贸体制产生重大变革,欧盟与韩国fta不仅需要多数欧盟会员国同意,还需要欧洲议会736席次的多数同意才能通过。因此即便欧洲理事会通过该协议,仍须欧洲议会批准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