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日前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中澳自贸协定已进行第三次降税,降税后我国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将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出口方面,第三次降税后澳大利亚零关税税目比例将达98.5%,纺织品和服装、汽车零部件、部分钢材及钢铁制品、家电产品等我国出口优势产品将享受更加优惠的关税。进口方面,牛羊肉、海鲜、乳制品、坚果、水果、葡萄酒等部分自澳进口的产品的关税将进一步降低。
据悉,中澳自贸协定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目前实施效果良好,优惠关税利用率较高,推动双边经贸发展方面的成果已经逐步显现。在全球贸易持续低迷的大环境下,2016年中澳双边货物贸易基本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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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自贸协定是我国首次与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谈判达成自贸协定。按照协定,中国96.8%的税目将实现自由化,其中5年内完成降税的税目比例为95%,剩余产品降税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5年。澳大利亚所有产品均对中国完全降税,自由化水平达到100%,其中91.6%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时即降为零,6.9%的税目在协定生效第3年降为零,最后1.5%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第5年降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