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通过第2009/563/ec决议,建立了欧盟鞋类生态新准则,有效期至 2013年7月4日。而一直治用的1999/179/ec 及2002/231/ec决议,将会适用至2010年3月31日。
新准则强调新标签只会颁发予不包含任何电动或电子部件,符合新决议附件内准则的产品,包括有害物质限制,能量消耗及包装材料的要求。
测试项目
2009/563/ec 标准要求
六价铬
不得含有
用于最终产品物料的砷、镉、铅
不得含有
游离及水解甲醛
皮革: 检出限制- 150ppm
纺织品: 检出限制- 20ppm
大皮耗水量
小皮耗水量
<35 m3/t
<55 m3/t
排放污水cod的含量
直接排放的污水<250毫克/升
制革理后污水中的三价铬含量
<1毫克/升
五氯苯酚、四氯苯酚及其盐、酯类
不得含有
偶氮
不得含有
致癌或诱发生殖突变的有害物质
不得含有
烷基酚乙氧基化合物 和 全氟辛烷磺酸盐
不得含有
引起皮肤过敏的染料
遵照67/548/eec或1999/45/ec规定,r43已禁用
邻苯二甲酸盐
只有符合67/548/eec的才允许使用,dnop、dinp、didp等不允许于产品中使用
生物杀菌剂
只允许在98/8/ec中附件ia许可取录
有机挥发溶剂
<20克/ 双
物理测试
a) 鞋面曲折测试
b) 鞋面撕裂强力性
c) 鞋底曲折测试
d) 鞋底耐磨性
e) 鞋面耐磨性
f) 鞋底撕裂强力性
g) 鞋内物料颜色坚牢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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