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统计处公布,1月份整体消费物价按年升4.6%,增幅较去年12月的4.3%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1月份基本通胀率增幅为4.3%,较12月的3.9%为大,主因接近农历新年旅游费用升幅扩大所致。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1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杂项服务(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6.9%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5.5%),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上升6.1%及6.6%),住屋(分别上升5.8%及5.3%),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7%及5%),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均上升3.4%),交通(分别上升3%及3.3%),杂项物品(分别上升2.9%及4.6%),衣履(均上升2%)和烟酒(分别上升1.1%及0.8%)。
另一方面,耐用物品的价格在1月份录得按年跌幅(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3.8%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