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部书面建议各省市政府应加强採取措施,以防範发生劳工罢工的案件,越南于去(2010)年及本年上半年因经济不景气、物价消费指数高涨,特别是民生用品及劳务价格上涨,直接影响民众日常生活及企业之营运,致使发生多件劳资纠纷案,以致劳资关係演变日益复杂,影响投资环境及社会秩序安全。
为防範发生不符合劳动法规範程序的罢工案,越南劳动部建议越南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一、加强对雇主及劳工宣导劳动法,革新辅导劳资双方对劳动法认知的方法,藉以提升雇主及劳工执行法律之意识。
二、加强检查企业对劳动法令之执行,特别是经常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同时严格处置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且公告于媒体。
叁、及时辅导企业执行政府公告适用地区的基本薪规定,拟定相关调薪方案,确保建立企业技术工与一般性劳工,及资深与新进劳工薪资的和谐关係。
四、设置跨厅处检查薪资、劳工所得及生活的工作小组;检查劳工午膳品质及操作环境条件,俾便及时劝导资方及时予以改善;指导财政部门加强检查劳工便当供应商,避免发生便当遭偷工减料以图利的现象。
五、要求各省市政府确保租用房屋的劳工,可享受政府公告日常生活的用电价,加强管理房屋或住宅出租供应商,确保对劳工提供稳定或仅小幅变动的租金。
六、持续举办并加强管理在工业区为劳工提供服务之民生用品稳定价格服务的贩售点。
另据越南劳动部表示,越南本(2011)年上半年共发生440件罢工案,较去年同期多出18件,发生罢工最多的地区为同奈省(104件)、平阳省(102件)及胡志明市(84件),其中大部份发生罢工的对象为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