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指示海关署,给那些在纺织部注册的纱线出口商优先权,这些出口商有出口义务,出口限额在3500万千克/月以下,因为他们利用了政府的各种计划,或者根据政府发布的通知执行。
在联邦纺织部发布的一份条文中,指示海关署给那些列入政府宣布的任何通知或者计划当中的纺织单位优先权,这些单位有义务出口他们的产品。其中,出口义务同进口原材料相比较,优先权首先给予那些出口成品的单位。
来源:中国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