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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圈永远不会厌倦抄袭的游戏。换颜色、抄海报、抄油画,各种抄已形成一条“产业链”:小牌抄中牌、中牌抄大牌、大牌再抄小牌。这起官司就属于典型的中牌抄大牌。让我们来看一看gucci的指控。
早在2009年,gucci一纸诉状把guess告上了法庭,声称guess有一个印有红绿条纹和双g标志的系列是完全在抄袭它们的款式,并且guess在有意识的“gucci化”自己的产品,所出售的钱包、皮带、鞋和其他商品都是对gucci设计的复制或模仿。gucci代理人niccolo moschini表示,尽管gucci赞同法律允许设计者可以被他人的工作所启发的规定,但法律并不允许仿冒和再三非法利用第三方的创造、投资和善意。他还补充道:“guess的行为引起了世界上很多市场上消费者的混淆,对gucci的经营和其众所周知的创造高品质产品的声誉造成了损害。”
gucci一方表示,guess及其他被告应赔偿其2600万美元的损失,他们估算出guess由侵犯所得的利润总额已超过9800万美元。
法官谢拉-施恩德林说,gucci可以对guess的4项设计对其所造成的侵犯提起诉讼:其中包括红绿相间的条纹、文字标徽、风格独特的方形g以及4个咬合的字母g。
红底鞋之争 louboutin败诉ysl
各品牌抄袭成风
几乎每一次新品发布,都有品牌或设计师站出来高呼自己被抄袭了。著名的案例有:lv(微博)曾将著名油画上的护士服照搬到了设计中,gucci将衣服上下颜色一颠倒就成“原创”;
2009秋冬男装周:giorgio armani指责dolce&gabbana
秀上的一条菱格棉裤是抄袭自己上一季的设计;d&g 2011/12秋冬秀场上的一款黑色手袋,被认出疑似香奈儿2008年的晚装包;just cavalli 2011/12秋冬秀场上,被曝一件驼色皮草套装与1971年的《vogue》杂志上的款式几乎一模一样;stella mccartney 在2011/12秋冬新品女装中推出的呢子大衣,竟然出自max mara 1981年的设计;此外,gucci的春装也与yves saint laurent 1985年的设计极其类似;roberto cavalli也指责过gucci完全抄袭其两年前及上一季的设计;还有著名的红底鞋品牌louboutin指控yves saint laurent抄袭了他的红底鞋设计……
其实对于很多奢侈品牌来说,都是官司大户。我们也屡屡看到有关于大牌对抄袭一方提起诉讼的新闻见诸报端。但奇怪的是时尚圈的抄袭似乎未被视做“犯罪”,多数抄袭案例都不了了之,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解决。这又是为什么呢?
现象解析:
观点一:何为抄袭难定论
由于时装设计领域的特殊性,“抄袭”之罪一直难以界定,版权保护法一直在时尚行业未能实施,导致原告胜诉的几率可以称之为“破天荒”。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1994年,法国法院判ralph lauren抄袭了yves saint laurent风格鲜明的燕尾服,并赔偿38.3万美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版权法会事无巨细地把时装的具体设计、裁剪、面料和外观等纳入到版权法保护范围内,一般受保护的只是大牌的品牌图标、花饰和少量独特材料的使用权。”一位代理国际时装品牌的业内人士表示。
观点二:应季商品难申请专利
同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服装是应季商品,实力再雄厚也不可能每款衣服都申请专利。即便不考虑花费,等到专利申请下来,服装也过季了,专利也就一文不值了。
奢侈大牌们在对抄袭者提起的诉讼中赫然发现,相比起“抄袭者”数百万上千万的收入和“被抄袭者”的损失赔偿,那数十万的罚金比“安慰奖”来得还要更加安慰。
观点三:抄袭推动销售
不过,也有人对“抄袭”持肯定观点。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david levine说,抄袭带来潮流,而潮流推动销售。在他看来,抄袭是时尚循环的引擎。他反对为时装设计强加版权,因为“版权会杀死潮流。”
一位就职于快时尚品牌的新锐设计师说:“我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被抄袭。几乎所有的设计师都是借鉴同行的作品来发现新的灵感。别人抄袭我,我会觉得我做得很好,但我也相信抄袭者无法超越我的原创。”
小编blabla:时尚潮流趋势是一个轮回
在时装圈里抄袭非但没有被视作可耻的行为,反而被视作让时尚循环向前的引擎。没有先后,没有剽窃,设计师也许会说“那只是灵感撞车时不小心运用到了同一个元素而已”。或许这是一场没有答案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辩论题。但在时尚世界里前进的路途中难免曲折,而借鉴者与开创者相比,他们最需要的是前进、不断地前进以期超越。大部分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并屏息以待;而另外一些人,则须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