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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苹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nba体育明星michaeljordan就侵犯姓名权一事起诉乔丹体育后,商标确权案还在继续上演。这一次的事件主角是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hermes爱马仕”,原因是其中文商标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达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制衣)于1995年进行了注册。
爱马仕遭遇“爱玛仕”
爱马仕国际早在1977年在国内注册了商标“hermes”,但令人意外的是“爱马仕”的中文商标却迟迟没有进行注册。此后,该中文商标被达丰制衣抢注用于服装类商品,爱马仕国际申请中文商标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驳回。之后,爱马仕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爱马仕国际状告商评委一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过程中,爱马仕国际表示,1977年9月2日,持有“hermes”品牌、来自法国的爱马仕国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注册“hermes”商标。该商标及图形被核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之后又被核准用在皮、革、衣物等商品上。爱马仕国际提出达丰制衣对于“爱玛仕”的抢注是出于对“hermes/爱马仕”的翻译、模仿,请求法院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市一中院最终判定,爱马仕国际提交的大部分证据的形成时间,都晚于“爱玛仕”商标申请注册日。相关证据均是媒体报道,且均发生在我国香港地区,不足以证明爱马仕国际尚未注册的“爱马仕”商标已为内地相关公众知悉,该商标不构成注册的驰名商标。
部分品牌面临同样问题
事实上,因早期未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国外奢侈品牌在华“被傍”的案例已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就数当年华伦天奴因受到大量“傍品牌”的拖累而退出中国市场的运营。除此之外,法国皮尔卡丹、韩国金狐狸、香港老爷车等等也均被中国内地商家“傍过”。
随着中国奢侈品市场在全球地位日益凸显,有关人士指出:“眼下中国奢侈品市场越来越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借此赚取一些短期利益,而中国市场日益重要也意味着国外奢侈品牌会更加重视品牌在这一市场上的保护。”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消费者对奢侈品牌的识别日益成熟,“傍品牌”对奢侈品牌本身影响并不大。“因为双方的消费者是两个群体,会去买傍品牌的消费者自然不是奢侈品牌的目标客户,奢侈品牌的消费者也不会去买傍品牌的产品。”
爱马仕被抢注过程
1977年 “hermes”及图形向我国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该品牌仅注册了英文商标,却没注册中文商标。
1995年12月25日 达丰制衣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爱玛仕”商标,指定用于衣物等商品。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并公告。
1997年6月27日 持有商标“hermes”的爱马仕国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未被采纳后,该公司提出复审。
2001年11月27日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准予“爱玛仕”商标注册。
2011年5月3日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维持“爱玛仕”商标。爱马仕国际不服裁定起诉商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