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检验检疫局海宁办事处在对一批输苏丹装饰面料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抽查检测时发现,面料中甲醛含量高达1130mg/kg,是标准限量的近四倍,对人的生命健康有重大危害。
该批出口面料共计39352.2米,货值31481.76万美元,主要途为沙发面料等装饰用。检验检疫部门在检出甲醛含量超标后,当即对该批产品作出了不准出境的不合格处理决定。嘉兴局在向出口企业负责人进一步传达了《中苏谅解备忘录》的精神和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后,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理解,并保证该批面料不再出口。
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甲醛能引发过敏,还可诱发癌症。企业使用含甲醛的染色助剂、胶水等,特别是一些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甲醛含量极高的廉价产品,对人体十分有害。研究表明,当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30mg/m3时,甚至会立即致人死亡。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企业主,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安全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输非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中国制造”的声誉,维护中非友谊,更是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