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检验检疫局湾仔办事处销毁了一批从波兰、土耳其、印度等5个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婴幼儿服装,此批服装被检出甲醛含量超标。
该批婴幼儿服装由某公司从波兰、土耳其、印度等5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共计148款,9113件,货值3.8万美元。经对该批服装进行抽样检测,发现2款甲醛含量超标,17款纤维含量不合格,全部款式标签不合格。为维护进口服装质量安全,检验检疫部门已依法对该批进口服装中甲醛超标的2款服装进行破坏性销毁,对纤维含量及标签不合格服装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据了解,直接接触甲醛含量超标的婴幼儿服装可引起婴幼儿皮炎、坏死,若吸入甲醛则会刺激呼吸道、引发水肿,严重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甚至引起鼻咽肿瘤。
为维护进口服装安全,保障国民身体健康,我国自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服装进口企业,在进口婴幼儿服装时,应注意查询核对我国相关的国家标准,选择进口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婴幼儿服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服装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严格检验检疫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杜绝进口服装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