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张家港市国税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市已有26户企业向国税部门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该政策将有利于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有效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本和风险。
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纳入扩大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照规定确定相应的核定扣除方法,计算确定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政策出台后,张家港市国税一分局在排查的基础上确定行业范围,并加强审核,确保上报质量。该分局进一步依托特服咨询电话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问,加强跟踪服务,确保试点范围企业完成首个属期增值税的正常申报。
张家港市国税一分局筛选后,此次享有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的共有61户企业。其中,棉纺纱行业43户、毛条和毛纱线加工12户、毛织造加工6户。新政策的推行将有效解决试点行业购入农产品按13%抵扣、产品按17%征收的“高征低扣”政策缺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纺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