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目前自治区《纺织服装工厂厂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下发全区各地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吴尽介绍,《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搜集和研究了国家标准和内地先进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了我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总体要求,同时,还总结了近年来我区现有纺织服装生产厂房建设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吸收了内地省市的成熟经验,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编制了本《标准》。
《标准》内容主要确定了纺织服装工厂厂房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纺织服装工厂厂房的总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纺织服装工厂厂房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纺织服装工厂厂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据介绍,《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生产厂房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科学指导,对推动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