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489所高校3478个校办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190.26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11.63%,其中两大顶尖学府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校办产业资产已分别高达近千亿元和超700亿元,由此引发的中国高校校办企业资产监管问题也愈演愈烈。
象牙塔里是不是就只能有圣贤书而不能有产业,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创建高水平大学,需要有雄厚的财力,而这些财力不该全部来自国家或者地方财政拨款。大学作为创新源地,通过创造价值获得回报,拥有自己的产业无可厚非,至于大学老师在校办产业中兼职,无论从创新激励,还是从经济人权利的角度来说,都无可非议。
不过,对于高校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还不能过于乐观。由于校办企业的产权归属和管理模式均不清晰,目前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高管都由高校领导兼任,这不仅有违教育部“校企各自独立”的要求,更有悖《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
高校办产业,固然不必成为禁区,但却同样不能没有边界。高校校企产权不明晰、行政权力不规范是个普遍现象,而产权问题、人事模糊都可能成为高校腐败问题的温床。目前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高管都由高校领导兼任。教育部曾明确规定:各校分管产业工作的校级领导可以担任学校资产公司董事长,其他校级领导原则上应逐步撤出在资产公司的兼职。不过,我国多所高校校办企业的负责人均有校级领导层的身影。而最近几起大学领导贪腐事件,多与这些人贪污校企资产有关。在高校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的背景下,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也跑偏了方向。
由此,要求组建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组建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一方面是代表学校进行股权管理,确保投资型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也是转化高校的科技成果的重要阵地。
“大学是政府办的,相当于学校是政府的下属机构,那么大学举办的产业所获得的收益应该属于国有资产,不能随便分配收益。过去产权关系一直都是被掩盖、被回避的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此外,校企作为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阵地,并不意味着鼓励以名教授为代表的科研人员在校企任职的行为不受到制约。在这方面,素有创业文化的美国高校,则早有相关约定和边界。美国大学对教授创办公司采取鼓励的态度,只是知识产权转让和教职员工的创业,要与学校达成规范协议。对于需要投入较多时间投入创业的教授,甚至可以办理“留职停薪”。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和边界,就难免会使高校科研人员厚此薄彼,忽视、甚至荒废教学主业,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当然,大学办产业、教授办公司不是不可以,但却不能为了光鲜靓丽的高校产值而荒废了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