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按年上涨2.5%,升幅与去年12月份相同。市场原预期按年升2.4%。
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按年下降1.6%,按月下降0.1%,符合市场预期。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按年下降1.7%,按月下降0.1%。
cpi细项按月比较,1月份食品上涨2.4%。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2.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水产品、液体乳及乳制品、牛肉、羊肉和粮食价格分别上涨4.3%、1.7%、1.7%、1.3%和0.2%,五项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7个百分点。
非食品价格按月上涨0.3%。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0.4%、0.4%、0.3%和0.2%,衣着、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0.5%和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