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纤局在乌鲁木齐召开国储棉出库公证检验工作会,对2013年度国储棉出库工作进行部署,徐水波副局长到会并讲话。12月13日至19日,中纤局组派2个棉花公证检验督查组,由徐水波副局长带队,对新疆地区国储棉入库核查和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考核。
徐水波副局长在国储棉出库公证检验工作会上对当前棉花质量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棉花质量监督、国储棉入库和出库公证检验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棉花质量监督是纤检系统的职能所在,必须加以重视。针对目前籽棉大流通、收购环节籽棉掺混导致棉花一致性差的问题,专业纤检机构要从源头理清监督职能,加大对棉花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样品真实性是保证公证检验工作质量的根本,各地要严格落实中纤局出台的多项措施保证样品真实性,严禁由加工企业送样上门;对退储的不合格棉批要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严防不合格棉包以各种方式再次交储;建立国储棉出库过程监督制度,防止已出库国储棉改头换面后重新交储。对于国储棉入库核查,他强调,中纤局在棉花公证检验方面出台了12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建设层面查漏补缺,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偷工减料、放松标准,要派出棉花检验的行家里手,客观反映入库国储棉的质量状况,严把入库关。在部署国储棉出库工作时,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纺织企业利益,从新标准实施的高度对待国储棉出库检验,把轧工质量、颜色级两个关键指标执行到位,入库、出库执行标准统一,检验技术水平要保持稳定;二是要尽量保证抽样代表性。出库取样代表性会受到仓库码垛方式的影响,具体工作时要尽量多取样,样品代表性越强出库争议几率越小,相关问题承检机构要和仓库进行协调,获取支持。
会后,2个棉花公证检验督查组分赴南北疆,对10个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3家棉花加工厂的样品真实性核查、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进行了检查,对21个国储棉承储库的国储棉入库核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中纤局将按照量化考核结果对相关机构作出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公检一处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国储棉现场取样必须由承检机构人员完成,保证样品代表性;二是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回潮率检验,确保回潮率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四是务必加强异性纤维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