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布商和采购商在贸易过程中,通过手机传输花样,进行订货、验货,这种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难免出差错。今年以来,轻纺城司法所已受理了多起与此相关的纠纷。
前不久,辽宁客商吴先生要采购1万米黄色的窗帘面料,联系认识多年的北市场经营户鲁先生。由于寄样麻烦,吴先生用手机上存有现成的花样发给鲁先生,让他按手机上照片的花样做即可。
吴先生提货时认为面料不符自己的要求。对此,鲁先生表示自己完全根据对方发过来照片上的花样进行加工。双方最后发现,同样的一个花样,在两人的手机中,颜色却有着明显的深浅。
无独有偶,另一经营户蔡先生用手机把多幅面料小样图片发给客户徐先生,供他挑选。然而,等到提货时,徐先生却表示这些成品的花样颜色和当时自己选的颜色有出入。原来,蔡先生手机中的图片颜色传送到徐先生手机里,颜色却有点失真,导致对方看到的面料和自己选择的不一样。
针对此类情况,轻纺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手机传送照片颜色失真而引发的纠纷已有多起,导致买卖双方都受到损失。同时提醒经营户,虽然智能手机应用的越来越广泛,但布商在涉及大批量的面料交易时,还是应该慎用手机,最好通过寄实物小样的方式,按照实物再生产。
(本报记者 陶晓宇 通讯员 茅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