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意见》文件,其中文件第12条意见明确提出:“提升企业信用,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全市民营企业中组织开展‘星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根据不同等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担保费率、土地使用税应征税额等给予优惠。积极推动企业及个人征集系统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及社会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淮安市将围绕上述要求,制订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建设,并出台相关信用信息服务规范等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