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疆棉花加工企业公检样品真实性质量监督检查(样品核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
据介绍,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公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关系到公检实验室的公信力,关系到公证检验制度能否深入推进。切实有效加强棉花样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尤为重要。为适应当前棉花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公检样品的监督管理,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在征求各地州市纤维检验所的基础上,经报请中国纤维检验局审核,制定并发布了本《规定》。
《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新疆在全国纤检系统率先实现对棉花加工企业仪器化公检样品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将进一步加大对棉花加工企业样品造假、条形码造假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的推进新疆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上新台阶。(宋丽 邹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