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于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大多都还处于“真空地带”,并且,鉴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处罚都相对比较困难。因此,仅凭消费者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很难在网购中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过,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处罚力度的不断增强,网购假货这个纺织服装行业中长期存在的顽疾正逐步得到有效控制。
多地联动,打掉制假产业链
在通过互联网销售的各种假冒伪劣服装产品的案例中,最常见的就是a地制造、b地销售,个别案件中甚至还存在c地发货的情况。由此可见,制假贩假者们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打击可谓是处心积虑。同时,这也反映出目前网络制假售假案件的复杂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2013年3月,四川省公安厅接到上级《关于对山东烟台“1?24”假冒注册商标案线索深度经营的通知》,由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对成都地区的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和深度经营,并随即于2013年3月22日立案侦查。通过调查走访和相关技术手段,很快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沙西线府河星城的两家网店“小米包布”和“东东心头爱”进入了警方的侦查视线。随后经过进一步的外围确认,2013年3月31日,成都市金牛区金泉派出所协助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两网店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当数十名警员进入现场后发现,这两家网店的相关人员仍然在热火朝天地整理、清点服装和进行网上交易。
接着,警方从现场查获了假冒韩国知名服装品牌数百件,同时公安技术人员通过正在交易的两台电脑主机发现,该网店现已累计交易100多万元,仓库现存衣服数百件。经过现场突击审查店主谢某后,谢某很快便交代出从2011年5月开始,他就在自己的两个网店“小米包布”和“东东心头爱”上专门销售假冒韩国“百家好”旗下basic house和mind bridge的品牌女装。这些假冒的品牌衣服均是山东烟台等作坊生产的,并没有经过百家好品牌授权,都是一些仿冒服装产品。
随后,包括网店店主谢某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假冒的品牌服装产品被查扣。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此案查扣的衣服商标和实体店衣服的商标基本一样,凡是在实体店能看见的衣服,谢某的网店都有,而且价格仅仅只有实体店价格的1~2折。这种品牌服装不计成本的打折,让消费者也不得不起疑心。如果按照实体店价格来算,以网上销售量来说,这些品牌衣服总额至少上千万元。同时该网店是在未经正规品牌服装店授权下销售,就已经涉嫌构成商标侵权罪的问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并移交公诉机关的过程中。
另外,在查处这起案件中发现的一些新线索,警方也正在依照法律程序进一步深挖。成都公安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查处的这起涉嫌商标侵权罪的案件,一方面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通过互联网制售假冒服装产品的案件,另外一方面也是多地、多省联动办的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纺织服装打假案件。它不但为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各部门之间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的协调配合问题积累了经验,也给我们相关立法立规明显滞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比如说,目前绝大多数网店都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当然部分有实体店的例外,并且,按照目前的工商相关法规来看,这类无实体网店也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这就给包括工商、质监在内的各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同时也是导致网购中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根源。一个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工商执照就好比一个人的身份证,一旦出现问题即可根据上面记录的信息追查到人头。但是这类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网店,即便是被消费者投诉之后,相关部门去查处也很难找到它们的准确位置。实际上,网店营业执照的问题早就被提出过,但是由于各方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直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其实也是目前网购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一个主要原因,值得相关部门进一步关注。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没有多地方、多部门的联动执法,仅仅打掉通过网络制售假冒伪劣纺织服装产品中的一个环节,也是治标不治本的事情。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只有一次性打掉一个纺织服装产品的
制假售假产业链,将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尽早绳之以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外贸尾单”,让多少人误入歧途
经营网店是目前一部分年轻人创业所选择的一种方式,相对来说这种方式前期投入比较少,经营起来也较为灵活,所以常常成为很多年轻人的首选。实际上,不论哪种创业方式,对于急于成功的人来说都无可厚非,但是经营的内容一旦选择错误就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很大的麻烦。
2012年12月初,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到桥北一居民小区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其间,有辖区居民向民警反映该小区内有一家租住户在从事网店经营活动。平常,这家人是大门紧闭,但是每天下午就会有好几个人打开门忙着打包、装包,并且经常忙活到深夜至凌晨。存在很大的噪声扰民问题,希望民警能够出面帮助解决。派出所民警随即敲开房门进门询问情况,发现该出租屋内堆得满满的,全部是箱子,里面装着的也都是各式各
样的服装。网店老板林某称,其与丈夫一起经营这家卖衣服的网店,聘请了4、5名员工,生意也还算不错。屋里的纸箱,都是发往全国各地买家的包裹。由于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民警只能暂时按照箱子上的标识,抄了数个品牌带回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查。
然而,回到派出所的民警在进行初步调查后却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来,抄回来的这几个品牌标识都是著名的服装品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韩国的“百家好”及旗下的数个高端品牌,并且还是这家网店的主打品牌。同时,侦案民警在浏览林某的这家淘宝网店时,发现这家并不起眼的网店,竟然是一家“四星皇冠”的卖家,信誉度很高,销量惊人。
同时疑点也出现在了民警的面前,这些在商场专柜里动辄数百元数千元一件的衣服,在林某这里只按照2~4折的价格销售。当有买家对于品牌的可信度产生怀疑时,林某就会用绝对是真品,不过是外贸尾单货等借口对买家进行搪塞。
警方将这一可疑情况通报给了当地的质监部门请求协助,同时联系了“百家好”设在上海的中国总代理进行核实。据该公司派来的人员介绍,“百家好”在国内虽有代工厂,但都是按照指定数量生产,即使有超出生产量的部分或断码尾单货,也只会给全国直营的各个门店、专柜及在“百家好”的官网上销售。此外,该公司从没授权及接受过任何加盟商、加盟店的任何合作形式,完全是独立直营。
至此,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逐渐浮出了水面。随后,南京警方联合质监部门迅速对这家网店所租用的房屋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用于网店经营的电脑6台、物流单13箱、服装标牌1箱、标有“basic house”字样的胶带4箱、塑料包装袋6包、假冒的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旗下品牌“basic house”和“mindbridge”服装包括大衣、上衣、t恤、短裤、长裤等共计17170件,货值620余万元。接着,涉案网店店主林某及其丈夫赵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据犯罪嫌疑人林某交代,该网店的进货渠道多是从南方数个城市的服装工厂及批发市场购进的假冒品牌衣服。林某对侵权销售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已被南京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其丈夫赵某都毕业于东北某大学,后来先后都来到南京打工。其间他们发现网络销售十分红火,便萌发了利用这种方式创业的念头。然而,真正进入这行之后才发现网购行业也并非遍地黄金。在看到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纺织服装产品利润巨大之后,在渴望一夜暴富的欲望左右下,两人便决定铤而走险。
为增加好评,林某想出奇招,在物流单上统一印刷了“我是××网店,×星皇冠卖家,如果您在我店购物,请在网上留下好评,凭好评截图,可以在下次购物时充抵5~10元人民币”。如此一来,好评如潮,林某网店的生意迅速火爆了起来。从2012年8月份至10月份的短短3个月时间,林某的网店每天销售衣服均在百余件以上,其网店也很快蹿升为了“四星皇冠”。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林某在从事违法经营还不到一年时间即被相关部门抓获。等待她的,无非还有凄苦的铁窗泪。
实际上,南京林某案算是网购销售假冒伪劣纺织服装产品中一个比较典型的反面教材。如果我们深入地剖析此案就会发现,导致林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点:首先,是其人生观、价值观的迷失。当一个人对于财富的欲望大过其理智的时候,锒铛入狱也只是迟早的问题。其次,林某对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也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想必林某在决定通过互联网销售冒牌服装的时候,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做犯法的事情。再者,法不责众的思想也是林某走上歧途的原因之一。目前在网购行业中,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纺织服装产品可谓是多如牛毛。当林某意识到自己干的事情犯法之后,又发现众多的制假售假者并没有得到打击,于是,侥幸心理再一次战胜了理智,最终导致其在这条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1月28日,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沈相熙带领企业负责人来到南京,对南京市质监局帮助韩国服装企业打假表示感谢并赠送了锦旗。
任重道远,网购打假需常态化
如何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纺织服装产品的行为,对于各个相关职能部门来说都是一个较新的课题。以往,我们面对的一般都是案值小、窝点小的小案件,但是通过最近成都、南京相继破获的纺织服装类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来看,必须要转变对于网购假货案件的看法;对于这种案件性质已经向大案、窝案发展,犯罪嫌疑人已经向高学历、高智商转变的趋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对于今后打击网购假货案件的难度正在逐步加大,也应该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不得不承认,网购销售打假有相当大的难度。首先是要得到线索,再要找到销售假货的人及其用于存放假货的仓库,并且,还得要我们的执法人员进得去、扣得住,
这样,一个案件才算基本上结束。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公安机关之外其他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确实相对较弱。比如说,经常遇到在执法检查中店主把店铺门一关拒不配合,我们往往就感觉比较棘手。再如,除了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没有扣人的权力,遇到涉案人员泼皮耍横,甚至于谩骂围攻的情况,也只能求助于警方。因此,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就显得比较重要。虽然,有个别一线办案的警察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的经验确实更为丰富,值得学习。
另外,对于网购纺织服装产品过程中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还必须保持高压化、常态化。回顾过往不难发现,对于专项打假经常都是因为媒体曝光或者质量灾难事件的发生,但实际上,靠集中式、运动式、战役式的打击是无法保证我们的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安全的。因此,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法永无休假之日”的严苛制度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
根据对公安机关屡次专项行动,可以分析和总结出以下几点:首先,销售假冒伪劣服装主要通过电话和qq联系,并委托快递或物流公司送货,在物流单上也不会注明寄出的详细地址,很难找到明确的当事人,具有其隐秘性。其次,制售假冒伪劣服装产品者互相配合,服装的存放、生产、销售和运输分开,形成了一条相互纠葛的利益链,具有其集中团伙性。再者,网络销售假冒伪劣服装产品者往往没有确切的经营地址,虚假信息占绝大多数。对于除公安机关之外的其他职能部门来说,当前的执法权限和技术手段还跟不上网络打假的需要,具有其难以打击性。
所以,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服装是个综合工程。一是要加强对网络纺织服装企业的监管,同时引导如淘宝等网店平台做好内部监管工作,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建立网络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应加强对通过网络贩卖假服装的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网店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惩治违法分子。毋庸置疑,打击网络制售假冒伪劣服装必须要啃“硬骨头”。打击网络制售假冒伪劣服装也绝不仅仅是哪一个职能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