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把三辈子的收入都掏进去了。”5月18日,依文企业集团董事长夏华和当当网董事长俞渝在“商界木兰”年会上向任志强抱怨房价太高。任志强反问夏华:“一个房产项目从开发到最终完成要好几年,你做一套衣服用多久?再说,胸罩那么大一点,要好几百块钱,按平米算,比房子贵多了。”
任志强的此番言论,其实是几年前冯仑的“原创”。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做房地产的成本高,所需人力物力或许比做衣服、胸罩要高出许多,当采用同样一个单位(平米)去计算时,价格偏低,所以,有什么理由说房价高呢?
这样的道理看似正确,其实是存在一定瑕疵的,因为拿两个不同行业的产品去比价,本身就难以比出高下。例如拿一只鸡蛋与一棵白菜比价格,得出白菜卖出“鸡蛋价”,或鸡蛋卖出“白菜价”,其实没有一点意义,因为这样的比较并不能说明鸡蛋和白菜孰贵孰贱。同理,以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和“一平方米”的胸罩去比较,也难说明商品房是贵还是贱——为什么比较单位是以“平方米”计算,而非以“套数”去计算呢?
二者的不可比还表现在,与服装这样的耐用消费品相比,商品房更多体现出的是投资属性。以某件消费品的价格去探讨投资品的价值,本身也是有瑕疵的。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商品房并非消费品,而是投资品。在衡量gdp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支出法,共有消费、投资、政府购买以及出口四个方面组成。在该体系中,为什么住宅建筑属于投资而不属于消费呢?就在于住宅在本质上是资本品,它在形成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本,而对住宅的使用,也像机械设备等大型资本品一样,是慢慢地消耗和折旧的。此外,与其他投资品一样,商品房需求和供给均受资本的充裕度(资本总额)和资本使用成本(主要是银行利率)两个主要因素影响。
正是如此,经济学中历来都是将商品房列入投资品(或资本品),而非消费品。因此,在本质上,购买商品房是一种投资行为。而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房子也一直是人们规避风险、寻求价值兑现最为有效的商品。
投资品作为商品虽然适用需求定理,但是,商品房作为一项投入巨大的资本品,其需求量与价格的关系有时或经常性地不会在总量上反映出来。另外,由于投资品通常具有稀缺性,价格需求弹性较高,具备推动价格不断上涨的强烈动机,从而破坏了价格理论中效用达到最大满足度后需求下降的假设(服装的折旧速度则很快)。
因此,用消费品市场来分析商品房会带来解释上的一些局限。
在分析商品房市场供求时,我们就可以发现,在供给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房价上涨并不能使即期的需求者退出市场,而预期因素却诱发新的需求者产生,这时的总需求由即期需求者和新增需求者加总而成。这就是为什么今年以来,尽管房价在涨,但是商品房需求总量却没有明显下降的原因,商品房需求结构的变化总是被需求量攀升的景象所掩盖。
从近几年的楼市调控来看,呈现出明显的“去投资化”意图。不过,由于商品房本身的投资品特性,使得针对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着手的调控效果并不明显。而以限购、限价、限贷领衔的调控措施打击投机投资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行政调控手段的“副作用”也将逐渐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