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调整纺织服装中金属配件和辅件的镍含量标准,已从今年3月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具体有哪些变化?这一标准的调整对我国输欧纺织品服装将带来哪些影响?为此,记者向行业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了深入了解。一些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表示,目前来看此次镍含量标准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企业可以从容应对。
新规3月已正式生效
多年前,人们就已经知道镍对皮肤的有害反应。在欧洲,镍是最常导致接触过敏的元素之一,如果皮肤与一些含镍材料长期直接接触,会吸收释放出来的镍离子,从而导致过敏。目前,对出口欧洲的眼镜、首饰、服装等日用品,如果使用含镍的金属辅料,买家一般要求有镍标准释放量的检测报告。
据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纺处侯玉峰介绍,欧盟早在1998年就颁布了镍释放量检测标准en 1811和en12472,并对这两个标准不断地进行更新变化。2011年3月,欧盟颁布最新的标准en 1811:2011,并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在2011年9月之前,把该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执行,要求在2013年3月之前完全取代以前的标准。
en 1811:2011要求对于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产品,镍释放限量为0.5微克/平方厘米/周。如果样品检测结果小于0.28微克/平方厘米/周,判样品合格;如果样品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0.88微克/平方厘米/周,判样品不合格;如果样品检测结果在0.28~0.88微克/平方厘米/周,则没有明确的评判结论。
新标准严格十倍
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负责人丁友超博士了解到,新的en 1811:2011和之前的标准最主要的技术差异主要是两部分:一是释放溶液ph值调整溶液不同。按标准要求,检测样品要在一定ph值的释放溶液中浸泡7天,因此释放溶液对最终检测结果的影响很大。en 1811:2008规定要用氨水溶液调节释放溶液ph值,而新标准en 1811:2011规定采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释放溶液ph值。由于金属镍更容易在氢氧化钠溶液中析出,因此,同样样品经过新旧两个标准的释放溶液浸泡,在新标准释放溶液中的镍析出量较大。二是检测结果的校准处理不同。旧标准要求对最终检测结果乘以一个校准系数0.1,校准后的结果再按照是否超过标准限量值进行评判。而新标准没有要求乘以校准系数,因此,同样的样品在同样条件下释放镍,但按照两个标准的结果处理,新标准的最终结果相当于比旧标准严格了10倍。
而这样的技术差异会带来怎么样的结果呢?基于以上的技术差异,用旧标准en 1811:2008检测不超标的样品,按照新标准en 1811:2011检测结果就可能会超标。实验室在用新标准en 1811:2011对抽查样品进行镍释放检测后,发现不合格率大幅提升。
专家建议积极调整工艺
根据有关检验检疫局提供的信息,国家按照规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会有不同的抽检率,如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负责人介绍,对资质好的一级服装进出口企业的抽检率为5%,而三级企业为15%。也就是说企业的等级越低,抽检率则会越高。由于欧盟对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十分严格,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会在召回系统中进行公告,面临被退货、折价处理或就地销毁的后果,企业会遭受整单的经济损失,对我国的产品声誉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由于服装质量的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侯玉峰也表示:“欧盟调整镍含量的释放标准,表明欧洲市场对从国外进口的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如果没有达到检测标准出现超标,产品有被召回及退货的风险。”对于此次调整,他建议服装出口企业要加强对服装中金属配件及辅件中镍含量释放的限量标准的了解,并对有可能含有镍的服装辅料和配件供应商提出要求,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环节的控制,其次积极调整生产工艺,适当调整产品价格,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针对这次镍含量标准的限量调整,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家专门向欧盟国家出口服装的贸易公司。大多数受访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欧盟镍释放量标准的调整目前对于厂家的外贸出口影响并不是很大,虽然生产厂家会因调整生产工艺使生产成本相应地上升,而平均到服装单价当中,对出口成本的影响就很小了。另外,欧盟从颁布新标准到正式实施(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有一个过渡期,也给企业积极调整和应对提供了时间。企业而今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对自己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国际法律条文进行严格的产品检测与采购,因此基本可以从容应对“镍”标准的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