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公示”(下简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该目录是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对全国31个省市区产业转移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在消费品工业方面,利用汉(亚)麻纤维、化纤等原料资源,开发纺织服装精深加工产品,适度发展产业用纺织品。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7省3市。东部地区区位条件优越,面向国际、辐射中西部,是全国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原材料工业方面,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和天津等地加快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碳纤维、高性能复合材料及特种功能材料、战略前沿材料等产业。在消费品工业方面,以提升科技含量和打造品牌为重点,推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建设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纺织服装技术研发中心、时尚创意中心、高端制造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体系,率先建设纺织、食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世界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生产要素富集、产业门类齐全、工业基础坚实、市场潜力广阔,具备较强的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在消费品工业方面,打造武汉纺织服装时尚创意中心,建设郑州、襄阳、荆州、株洲、安庆、赣州、九江、南昌等一批现代纺织产业基地。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7省4区1市。西部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突出的资源优势,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转移承接地。在消费品工业方面,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和边境区位优势,西北地区提升毛纺产业链制造水平,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服装服饰、家纺、针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国家重要棉纺产业基地、西北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服装服饰生产基地与向西出口集散中心;西南地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纺织传统工艺和旅游纺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