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高品级棉花数量逐年下降的直接原因是棉花混等、混级、混品种、混产地、不论回潮率高低混收、混垛、混加工;造成异性纤维严重的直接原因是棉农、籽棉收购经纪人质量意识淡薄,在生产、收购环节混入异性纤维,以及棉花加工企业不严格把关、不严格挑拣等。当我们对此深入思考时,会发现其更为深刻的原因是我国棉花质量保障体系存在问题。
优棉优价的价格机制尚未形成,棉农、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未认真做好“四分”、“一试五定”、挑拣异性纤维、分级、分垛、分轧等基础工作。
由于高品级棉花与低品级棉差价太小,不足以弥补棉农、棉花收购加工企业为获得高品级棉花所付出的成本或收效甚微,所以棉农和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没有按照标准细分棉花等级的积极性。建议:一是政府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提高棉农优化品种、做好棉花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性的种棉补贴办法。棉农凭购买国家推广的棉种发票领取良种补贴;凭标有籽棉质量数量数据(反映其“四分”工作质量)的交棉凭证领取种棉补贴,补贴幅度应按质论补。二是国家出台拉大棉花级差价格的引导性政策,形成优棉优价的价格机制。对棉加企业给予“棉花升级/质”补贴,提高棉加企业按标生产的积极性。这些政策使棉农、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因做好确保棉花质量的基础性工作而有利可图,我们的棉花质量才有了根基。
棉花经营者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效果还不理想,仍是棉花质量保障体系的弱环。
棉花经营者资格认定制度是一项行政许可。该制度是为了保护棉花资源和提高棉花整体质量水平的一项市场准入制度,度要求对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或承储等经营活动的质量保证能力、管理制度、经营场所、资金等情况进行审查,授予具备规定条件的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权利,同时将不重视质量管理不能保证棉花质量的经营者拒之门外。
但是该项制度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棉花经营者的资格认定、监督管理工作覆盖面不全。建议各级政府及棉花质量监管部门重视对籽棉收购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对该类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定期培训,对其履行质量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籽棉交易行为,使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切实履行棉花质量义务。二是各级政府未对辖区棉花加工企业数量进行宏观调控或效果不明显,对确保市场棉花质量的稳定、有序流动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各地棉花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大大超过棉花产量,造成棉花资源短缺,哄抢籽棉,因而棉农不用“四分”,也很容易售出手中的棉花。建议政府部门对本辖区的棉花种植情况进行调研,从有利于棉花行业发展出发,建立棉花加工企业淘汰制度,对质量意识淡薄、不履行棉花质量义务、屡教不改的企业予以淘汰,同时宏观调控新增棉花加工企业数量,使棉加企业数量与棉花生产实际相匹配,避免恶性竞争,建立促进棉花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三是对棉花加工企业的资格认定、复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有待提高。目前,棉花加工企业中出现了承包人、代加工客户等现象,这些真正的棉加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淡漠,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配或者少配备技术人员,不按照标准收购加工的现象非常普遍。建议:在棉花加工企业资质认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要创新管理模式,把出现承包人、代加工客户的企业作为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确保其履行棉花质量义务。建议棉花质量监管部门树立大质量观念,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构建依靠地方政府,加强部门联合,发挥企业主动性,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使我们的棉花质量保障体系在棉花经营环节发挥更大的作用。
棉花公检证书所提供的质量指标仍不能满足用棉企业的需求,棉花仪器化公检的有效性还可进一步提高。
棉花仪器化公检数据的有效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棉花质量分析报告成为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棉花公检证书成为用棉企业配棉的重要依据,从而成为交易双方贸易结算的重要依据。目前仪器化公检的覆盖率达到棉花产量的90%以上,其数据客观、公正、准确,作为我国棉花质量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已毫无疑问。但目前棉花公检证书并没有作为多数用棉企业配棉和设计工艺参数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公检证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其主要原因是公检证书所提供的质量指标仍不能满足用棉企业的需求,用棉企业仍需要对进厂棉花自检,用自检数据作为配棉和设计工艺参数的依据。如果我们将用棉企业配棉和设计工艺参数所需要的原棉质量指标均以公检证书的形式提供给用棉企业,用棉企业将不用投资自建原棉检测实验室,就可直接依据公检证书进行配棉和清、梳棉的工艺设计。
棉花公证检验替代了用棉企业的自检——将降低用棉企业的用棉成本,公检证书将成为用棉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资料,棉花公证检验将真正成为买卖双方贸易不可缺少环节,对建立以质论价、公平、公正的交易氛围,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降低用棉企业成本,推动棉花产业和纺织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用棉企业需要公检证书时,棉包上的条码丢失问题也会迎忍而解。
从用棉企业需求来看,一是目前棉花公检证书提供的棉花质量指标中还缺少棉花短纤维含量(建议:可直接将现在hvi测得的短纤维指数指标加入公检证书、修改现行棉花标准增加棉花短纤维含量指标即可解决)、棉花的含杂率(锡莱分析机检测结果),五害疵点的含量(需进行包括棉结等五害疵点含量的仪器化检测方法研究,等条件成熟后加入公证检验),棉纤维线密度(建议:根据不同棉花类型棉纤维的马克隆值和线密度有一定的相关性,可以将hvi检测的马克隆值换算成线密度指标,加入公检证书)。二是目前公检证书中提供的回潮率指标、棉包净重是棉花加工企业提供的,用棉企业自检时,发现不少企业提供的这些数据不可信,那么作为配棉依据就不可行。有些棉加企业对在线回潮率测试探头做了手脚,伪造回潮率、伪造条码、伪造棉包净重,在棉花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为公量没有第三方检测数据,双方检测数据出现差异时矛盾交由市场决定,往往不利于双方公平交易、伤害一方合法权益。建议在用棉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实行销地公量公检,解决突出的供需矛盾,同时将公检数据与棉加企业自检数据对比的结果作为判断棉加企业诚实守信的依据,定期公布棉加企业黑红榜,督促引导棉加企业诚实守信。
未建立现代化棉花专业仓库是使用hvi数据组批和配棉的瓶颈之一。
因为hvi检测结果滞后于生产流水线,棉加企业只能先按生产班次堆垛,如按hvi检测结果组批,则需要拆垛、挑包,增加了成本,还场地条件限制,所以棉加企业按hvi公检结果和买方要求组批比较困难。这样一来,用棉企业购买的棉花多数仍是按班次组批的,如按照hvi数据配棉,则需要拆垛、挑包,企业仓库场地有限,成本也要增加,因此按hvi数据配棉多数用棉企业无法实现。现代化棉花专业仓库的建立是实现hvi数据配棉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建议:创新机制,多方吸引资金建立现代化棉花专业仓库监管体系,既有利于银行监管贷款质押物质,又使企业能够实现按hvi检测结果配棉选购棉花,提高棉花公检数据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十四年来,我们的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已经建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使我们的棉花质量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棉花检验体制改革使我国的棉花检测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市场经济下棉花产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的棉花质量还不尽人意,我们的棉花质量保障体系仍然需要完善,如何引导棉农及棉加企业做好棉花质量基础工作;如何引导用棉企业运用hvi检测结果配棉,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如何提高我国棉花产业、纺织行业的竞争力,是我们大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